福建金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7-04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下午 2 点 30 分在将
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48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
实到董事 8 名,其中:此次会议未有委托出席的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3
人,分别是:李国安、强桂英、郑钟芳。公司全体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
长张锦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