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9-13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7-05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 2017 年 9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下午 2 点 30 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48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此次会议杨杰先
生因公事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潘隆应先生进行表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的人数为 3 人,分别是:强桂英、郑钟芳、应飚。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
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张锦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举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董事会
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
意提名张锦文先生、蔡清楼先生、周文刚先生、潘隆应先生、李芳先生、郑丽华
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蔡清楼先生、李芳先生属于高级管
理人员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
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三年内再次被
提名为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意提名王吓忠先生、郑溪欣先生、张火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
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下午 2 时 30 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48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