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7-09-13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7-05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锦文、
蔡清楼、周文刚、潘隆应、李芳、郑丽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吓忠、郑溪欣、张火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蔡清楼先生、李芳先生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的情
况,《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按照相关规定,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张锦文先生
张锦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6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
历,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副董事长,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法人代表。
张锦文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职务,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福建
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蔡清楼先生
蔡清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战略部总监。
蔡清楼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
任董事、战略部总监,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
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周文刚先生
周文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林
业助理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文刚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潘隆应先生
潘隆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林业工程师。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潘隆应先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副总经理,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
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李芳先生
李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北斗森林有限公司董事
长、法人代表。
李芳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
副总经理,福建北斗森林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郑丽华女士
郑丽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1 月出生,在职北京林业
大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将乐县林业局党办主任、将乐县林业科技
推广中心干部。
郑丽华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王吓忠先生
王吓忠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国籍,1964 年 10 月出生,博士生学历,
毕业于厦门大学。现任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负责人。
王吓忠先生主要研究方向:房地产业经济、技术经济与管理(资产评估)、
反垄断与政府管制经济学。讲授课程:反垄断与政府管制经济学、房地产估价理
论与实务、房地产项目评估、工程经济学、技术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等课程。
曾主持省社科课题《中国城市住宅价格:基于不完全市场下的经济性管制研究》
以及省教育厅等多项课题,是福州市房地产“福房指数”项目创始人,参加国家
社科项目 2 项和省级项目 4 项。
独立撰写:《中国住宅市场的价格博弈与政府规制研究》(32 万字)、《房地
产市场政府管制的理论与实践》(17 万字)。参与撰写《技术经济学》一书。在
《经济学动态》等杂志及海都报上发表房地产相关文章 40 余篇。
截至本公告日,王吓忠先生与本公司或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
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法》(2017 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王吓忠先生作出书
面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承诺书-王吓忠》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二)郑溪欣先生
郑溪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 4 月出生,在职法律硕士
学历,毕业于厦门大学,律师资格。现任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管委会副主任。
郑溪欣先生在从事执业律师之前,先后在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任
职高管多年,具有较为丰富的公司治理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郑溪欣先生与本公司或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
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法》(2017 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郑溪欣先生已书面
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承诺书-郑溪欣》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三)张火根先生
张火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
现任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张火根会计师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近 20 年,具有多项专业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张火根先生与本公司或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
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法》(2017 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张火根先生已书面
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承诺书-张火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