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7-09-13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7-05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17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
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下午15:00-9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9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蔡清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周文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潘隆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郑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吓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溪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火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庄子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林协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宋德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7年9月12日发布于《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材料。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且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相关选举事项分别进行表决;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交所备案,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的,公
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议案 1、2、3 均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6 人
1.01 选举张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蔡清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周文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潘隆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李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郑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王吓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郑溪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张火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3.01 选举庄子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3.02 选举林协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3.03 选举宋德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8: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48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
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爱萍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48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部
七、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为“362679”,投票简称为“金森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
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累积投票议案相应
的表决意见项下填报股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议案 1、2、3 均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 6 人
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蔡清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周文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潘隆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郑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 3 人
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吓忠 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溪欣 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火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应选 3 人
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庄子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林协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宋德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2、每项
均为单选,多选无效;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
承担;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