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7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8-02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规范动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年度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6 年财
务报告》、《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016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7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
2、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7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
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其他工作例会,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内部控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能
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
职、努力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及审计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 2017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核了公司董
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并不断完善,能够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税政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
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
监督充分有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完整、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不存在异议。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
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
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平等、
公平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力,有效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及相关人
员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18 年工作目标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进一步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动态,
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经营,诚信勤勉,加强学习,总结经验,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履职能
力,依法依规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有效发展。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