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8-04-27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8-03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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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8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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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8)第 350ZA0125 号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林业公司)董
事会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金森林业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并
确保后附的金森林业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金森
林业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金森林业公
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
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
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
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金森林业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森林业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建彬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辉钦
中国北京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结合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分公司:营林分公
司、常青分公司、万安分公司、绿园经营分公司、细胞工程种苗繁育中心。子公司:
将乐县万森林业采育有限公司、将乐县青溪林业有限公司、将乐县金森林木种苗有限
公司、将乐县金森木材检验有限责任公司、将乐县金森贸易有限公司、将乐县金森上
华林业有限公司(孙公司)。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内
部审计、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木材销售、林木转让、子公司
的控制、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
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具体如下: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股东大
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行
使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工作细则,按照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监事会
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对股东大
会负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活动。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划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的职责和权限,从而保证公司安全、高效运转,保障股东的合法利益。
2、企业文化
(1)企业理念
企业宗旨:敬天重人,精诚置业。企业精神:诚信、敬业、坚毅、创新。经营理
念:勇于创新,激情创业。核心价值:林以载道,成人达己。企业愿景:人与自然和
谐共生。团队作风:说干就干,追求卓越。
(2)宣传平台
公司充分利用公司内刊、网站、荣誉室、开展文体活动等平台,有效宣传公司,
活跃公司气氛,激发员工热情,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公司的知名度、美
誉度。
(3)创建学习型企业
公司积极倡导“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所,时时注重求知好学,事事注
重以学求进”的学习之风。公司根据员工的知识结构、自身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制
定了员工教育培训中、长期学习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培训。把职工教
育培训与企业的工作需要相结合,与提升企业文化相结合。做到员工教育培训系统
化、常态化、制度化。
3、人力资源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全员劳动合同
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在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奖惩等
方面,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员工培训
长效机制,营造尊重人才和关心员工职业发展的文化氛围。
4、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
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董事会
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分、子公司的
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5、财务管理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根据《公司法》、《会计法》、《税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
《财务管理制度》、《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审批程序》等。公司在财务方面建立严格
的内部审批流程,清晰地划分了审批权限,明确了授权及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实施
了有效的控制管理。
6、预算管理
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体系,
突出预算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充分挖掘公司内部潜能,提高公司经济
效益,从而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7、森林培育
公司加强营林、造林、绿化及资源培育的施工、指导、检查、监督、验收等工
作。森林病虫害防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定期开展森林
病虫害外业调查,及时准确做好监测病虫害的生活史,对发生病虫害山场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进行处治。
8、森林保护
资源保护,按照“减少林木盗伐、积极预防火灾、规范采脂管理、确保公司资源
安全”的目标,公司积极努力做好资源保护、盗伐材处置、森林防火、择伐间伐山场
的监管工作。
9、木材销售
公司充分利用采伐数据库可采伐资源,将已可招标采伐的山场合理的捆绑成标
品,根据市场适时推出,为木材招标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采用电子报价、明标明报方式,每一标品以现场最高报价者确定中标人。
10、林木转让
为处理公司与生态建设限制、禁止自主经营之间利益冲突,实现生态、社会、经
济效益有机统一,结合相关政策及当地政府相关方面政策的有利契机,公司将相关存
货进行盘活,以进一步达到优化现有林木资源的结构及自身发展需要的目的。林木转让
坚持“三分离、三监督”的管理机制,实现资源转让的阳光化、数字化、高效化。
11、子公司的控制
公司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和监督,并结合其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
12、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定期
或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与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批、购置、验收、入库、盘
点、报废清理等全过程实施管理与监控,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
使用效率。
13、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统一的会计政
策,明确了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分析业务流程,规范了财务报告各环节的职责分
工,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合同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洽谈、审批、签订与履行等内容,定期检查
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完善控制措施,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
行,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15、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
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投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
行、投资计划的合法性、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
投资项目核算、投资资金使用、投资资产的保管。
16、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在《公司章程》中
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规定担保业务评审、批
准、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确保了公司对外担保活动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
效。
17、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人的范围、关联方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
策程序,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定、定价原则、审议程序、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等内容
进行了规范,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
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8、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明确了对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
程,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事务中权利和义务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公司已相应制定了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
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
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的 0.5%但不超过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不超过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
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
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
导致的财务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0.5%但不超过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 0.5%,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不超过 1%的,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
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体系失效;
(5)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B、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C、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
陷。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锦文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