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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金森: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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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8-01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38,68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福建金森                    股票代码                00267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煜星
办公地址                           福建省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 50 号
电话                               0598-2359216
电子信箱                           linyx2013@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林业服务。
    长期以来,公司除购买部分外,基本自行林木苗木繁育,在林地上植树造林更新,进行幼林抚育管理、森林抚育促进、
低效林改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力维持,对森林进行防火防盗防病虫管护,监测森林资源变化,制定森林经营类型,在采
伐限额和年合理采伐量内采伐木材,销售林产品,采集松脂。青山常在,永续经营。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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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从森林采集林产品销售取得收入,林产品主要为木材,其中杉木和马尾松为公司的主要树种,本报告期公司扩展相
关林业服务业务。
    森林培育与采伐业主要产品为木材。木材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生产资料和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广泛运用于建筑、造
纸、造船、家具制造、人造板生产、装饰、包装等各个行业,与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
(三)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在林地上造林更新,按照科学、集约的经营模式,凭借森林利用阳光、土壤、水分和空气实现财富(森林材积量)
增长,对森林进行培育、抚育、管护、促进,以保全财富及取得更好的增长效果,通过采伐采集销售林产品将部分财富货币
化;在整个过程中为社会提供了生态产品和以木材为主的林产品。公司以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增强森林生产力和
永续经营能力为目标,依据森林经营方案进行森林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可持续经营。公司的森林规模质量、经营规划、
营林措施、采伐管理、基础设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等达到国际标准,公司通过了FSC 国际森林认证,具有森
林可持续经营认证 (FSC-FM/COC)资格。
(四)行业情况说明
    林业产业是一个涉及国民经济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多个门类,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的复合产业群体,
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和
十分特殊的作用。
    公司长期服务于国土生态安全和木材保障安全事业,2017年获得“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
企业”、“福建省第八轮(2016-2020)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174,898,144.88     137,628,739.26                27.08%      198,786,73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490,456.37      25,565,281.38               117.05%       37,052,65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8,658,506.25         420,467.03             6,715.87%       10,307,714.6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800,069.47      -14,248,852.51              638.99%       -56,199,656.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18              122.22%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18              122.22%                 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0%              3.50%                3.80%                5.16%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1,682,195,669.44    1,669,509,926.65                0.76%     1,653,006,68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82,002,302.58     737,328,886.21                 6.06%      723,690,084.83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65,559.50       18,751,155.73          63,168,546.49     92,812,88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62,804.29       -3,408,412.86          18,674,318.49     61,487,355.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0,811,572.42     -14,978,755.67          14,486,678.26     49,962,156.0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021,671.03       42,168,573.97           1,528,461.29     96,127,705.2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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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15,562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12,290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金森集团
             国有法人                 70.32%           97,516,040                            质押             48,758,000
有限公司
杨晓丽         境内自然人               1.79%           2,488,900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1.37%           1,905,500
公司
将乐县国有资
产营运有限公 国有法人                   0.64%             884,300
司
林继游         境内自然人               0.63%             867,600
将乐县林业科
             国有法人                   0.48%             659,585
技推广中心
孙建兵         境内自然人               0.33%             460,000
秦玉军         境内自然人               0.25%             349,800
张华锋         境内自然人               0.22%             305,300
钟华           境内自然人               0.22%             302,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无
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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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新收购林权面积约2万亩,现有总面积近80万亩,蓄积598万立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木材招标12期,涉及87个标品,伐区241片,皆伐采伐面
积9253亩。销售木材7.7万立方米。价格方面,杉木价格与去年同期对比相对稳定,松木和杂木价格与去年同期对比略有下
滑。公司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9011亩,其中:自营造林3616亩,村企合作造林5850亩,林分修复补植面积267亩,珍贵树种
4031亩,生物防火林带1028亩。完成幼林抚育44509亩,成林抚育43031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区未发生松毛虫病虫害,发生
火警0起,火灾0起,过火面积0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0.51%来自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898,144.88元,同比增长27.08%;营业利润58,033,742.42元,同比增长10217.44%;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5,490,456.37元,同比上升117.05%;每股收益为0.4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盈利资产为消耗性生
物资产(用材林),用材林的盈利能力保持正常。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计为存货,生长周期长,为持续培育持续收获的经营
模式,期末金额较大,但不存在销售积压或减值情形。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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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杉原木              31,489,964.96   23,543,377.15       74.76%           42.40%         52.43%           4.92%
杉小径              45,762,486.26   32,171,736.37       70.30%          -17.38%        -14.87%           2.07%
松原木              24,872,691.45   16,491,806.21       66.30%          153.37%        160.70%           1.86%
松小径              32,175,900.54   19,959,477.93       62.03%           44.78%         40.37%          -1.95%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为 574,472.38 元,相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 37.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缴纳房产税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 2,561,155.93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2021.20%,主要原因:公司司销售货款的回收需要一定的时
间性,致使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有所增加,公司会采取措施积极回笼资金,保证货款及时收回。
    投资收益金额为-115,414.20 元,相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 128.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投资的将乐县金森林业发
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降。
    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 63,011.75 元,相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 100%,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新修订会计准则规定将关于
企业资产处置收益进行调整。
    他收益金额为 26,163,257.76 元,相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 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新修订会计准则规定将关于
企业日常相关政府补助收入进行调整。
      营业利润金额为 58,033,742.47 元,相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 10217.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业绩增加及根据新
修订会计准则规定将关于原在营业外收入列示的企业日常相关政府补助收入和资产处置收益调整至营业利润科目前列示。
      营业外收入为 1,137,867.15 元,相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 95.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根据新修订会计准则规定
将关于原在营业外收入列示的企业日常相关政府补助收入和资产处置收益调整至营业利润科目前列示。
    营业外支出金额为 510,137.82 元,相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 64.9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的对外捐赠支出减少。
    利润总额金额为 58,661,471.80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128.1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加大力度组织木材生产并取得
较好收益的同时,积极加强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并控制相关业务的成本;公司效益增长。
    所得税费用金额为 2,969,984.83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1260.5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的林业服务类项目取得了初
步的收益,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净利润金额为 55,691,486.97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118.4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加大力度组织木材生产并取得较
好收益的同时,积极加强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并控制相关业务的成本,公司效益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金额为 55,490,456.37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17.0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加大力
度组织木材生产并取得较好收益的同时,积极加强其他相关业务的开展并控制相关业务的成本,公司效益增长。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金额为 201,030,.60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363.56%,主要原因:报告期将乐县金森
林业上华有限公司效益较去年有所上升。
    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金额为 39,897,072.93 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 690.10%,主要原因:公司销售货款的回收需要一定的时间性,
公司采取措施积极回笼货款,保证货款及时收回。
    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13,013,859.01 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 42.4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及时收到去年应收未收到的
政府补助。
    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6,531,619.52 元,相比上年末增加 36.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在建工程金额为 12,535,337.75 元,相比上年末增加 1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开展 TD-LTE 智慧林业项目尚未竣工
验收。
    应付账款金额为 24,866,440.29 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 33.57%,主要原因:2018 年农历新年在 2018 年 2 月份,比 2017
年晚了一个月,各个行政村都在 2018 年 1 月来结算 2017 年林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因此报告期公司未支付的林地使用费增
加导致应付账款比去年同期增加。
    应交税费金额为 4,078,398.96 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 265.3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计提本年应交企业所得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 132,967,829.42 元,相比上年末增加 237.1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一年内需归还
的银行借款本金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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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合计金额为 389,035,458.99 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 44.4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计提了本年应交的企业所
得税导致。
     递延收益金额为 11,949,975.97 元,相比去年年末增加 34.7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增
加导致。
     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为 503,517.03 元,相比去年年末增 66.46%,主要原因:报告期将乐县金森林业上华有限公司效益较
去年年末有所上升。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为 47,923,538.70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474.7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加大
催收力度,保证款项的及时收到。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为 187,763,418.48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30.7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加
大催收力度,保证款项的及时收到。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为 63,473,895.59 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34.9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购
买商品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有关的现金金额为 21,088,435.91 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34.93%,主要原因:2018 年农历新年在 2018
年 2 月份,比 2017 年晚了一个月左右,造成林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跨年领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为 76,800,069.47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638.99%,主要原因:综上所述,造成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金额为 277,000.00 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99.56%,主要原因:报
告期处置固定资产较去年同期减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为 3,500,000.00 元,相比去年同期增加 1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到了智慧
林业项目的政府补助。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为 3,777,000.00 元,相比去年同期减少 93.99%,主要原因: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较去年同
期减少。
     投资支付的现金现金金额为 0 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100%,主要原因:去年同期公司对福建银河金森创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为 11,938,436.28 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56.06%,主要原因:去年同期公司对福建银河金
森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61,436.28 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122.9%,主要原因: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及
报告期去年同期公司对福建银河金森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金额为 241,440,832.84 元,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 32.1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的银行借
款本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为-98,090,488.73 元,相比去年同期减少了 3313.5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取得
的银行借款本金减少,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本金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金额为-29,451,855.54 元相比去年同期减少 259.05%,主要原因:上述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
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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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和2017 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程序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与企
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
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范
围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
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营范围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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