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8-25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8-05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金森林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
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分析。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出现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
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董事会召集、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吓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溪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火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