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9-02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
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现将本次会议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5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2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3、《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5、《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6、《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6.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
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
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洋
联系电话:0598-2327339
传 真:0598-2327339
邮政编码:353300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79”,投票简称为“金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9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
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6.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2、每项
均为单选,多选无效;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
承担;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