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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金森: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回复2019-05-31  

						关于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
        有关事项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问询函
                         有关事项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 2019 年 5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213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已收悉,对年报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的有关事项,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建金森”或“公司”)相关资料和底稿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检查
情况和核查意见回复如下:

    年报问询函第 5 点提到:“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 13.08 亿元,主要
为消耗性生物资产。(4)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存货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
审计证据,并对存货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会计师对存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
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本期存货明细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询问管理层本期存货
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本期新增的存货明细表,
    ①对于外购增加的林木资产,检查林木资产转让合同、银行付款单据、
林权价值评估报告或评估表以及变更后的林权证原件,并结合以前年度对外
购林木资产交易金额及主要合同条款的函证程序,核实外购林木资产的交易
是否真实、入账时点是否及时、入账金额是否准确;
    ②对于公司抚育增加的林木资产,了解公司各树种郁闭度的确定及郁闭
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检查公司郁闭前后发生的林木支出
的归集是否正确,资本化、费用化处理是否恰当合理;
    (4)获取本期减少的存货明细表,执行存货发出计价测试,核实公司结
转的营业成本数量、金额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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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存货实施监盘,实地查看存货状况,关注存货毁损、火灾、盗砍
等是否被有效识别;
    (6)取得管理层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相关基础数据是否准
确,包括历史销售数据、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等,并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算
是否准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是真实合理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O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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