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福建金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8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1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
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长的提名、选举,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张锦文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张锦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本次副董事长的提名、选举,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蔡清楼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选举蔡清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
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通过审阅公司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员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
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
一。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周文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江介宝先生、李浙
先生、施振贤先生、林煜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艳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聘任廖云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林煜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吓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溪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火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