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7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6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长的提名、选举,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应飚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应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吓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溪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火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