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黄海机械 公告编号:2015-026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良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丽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赵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089,160.74 27,676,467.57 -6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1,664.00 5,442,594.37 -88.3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510,264.09 5,167,718.97 -148.5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6,476.01 -2,360,537.2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7 -8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7 -8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9% 0.77% -0.6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799,391,891.69 783,694,290.32 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1,477,948.20 710,697,652.59 0.11% (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2,989,731.54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706,654.45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554,457.90 合计 3,141,928.0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3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6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虞臣潘 境内自然人 34.50% 27,600,000 27,600,000 刘良文 境内自然人 33.75% 27,000,000 27,000,000 质押 18,800,000 BILL & MELINDA GATES 境外法人 3.75% 3,000,094 FOUNDATION TRUST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 其他 2.60% 2,082,025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林长洲 境内自然人 1.80% 1,443,990 1,407,681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 其他 1.22% 978,111 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实主题新动力 其他 0.77% 619,967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长荣 境内自然人 0.65% 520,600 崔可欣 境内自然人 0.60% 480,024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企业 其他 0.45% 357,355 年金计划-中信银行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3,000,094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94 TRUST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 2,082,025 人民币普通股 2,082,025 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978,111 人民币普通股 978,111 4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主 619,967 人民币普通股 619,967 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长荣 520,600 人民币普通股 520,600 崔可欣 480,024 人民币普通股 480,024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357,355 人民币普通股 357,355 信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企业年金中信证券定向 341,953 人民币普通股 341,953 资产管理-中国工商银行 陈思敏 331,590 人民币普通股 331,590 马汉松 308,351 人民币普通股 308,351 前 10 名股东中,虞臣潘和刘良文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此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1、预付帐款较年初增加54.13%,主要原因是预付采购款增加。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79.18%,主要原因是预付供电局电费以及预付参展费。 3、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78.02%,主要原因是年初支付上年预提奖金所致。 利润表: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63.55%,主要原因是受国家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需求减少,导致收入有较大幅度 的减少。 2、营业成本同比减少58.88%,主要原因是随着收入的减少,相应结转成本也减少。 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44.94%,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减少导致税金相应减少。 4、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导致定期存款减少,因此利息收入减少。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主要原因为应收帐款较年初减少,因此计提坏帐准备减少。 6、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824.52%,主要原因为政府补助增加。 7、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76.12%,主要原因是由于营业收入的减少,导致利润总额减少,因此所得税费用 也随之减少。 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37%,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28%,主要原因是收到部分到期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收到2000万元短期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持续到报告期内的重大诉讼事项: 1、2012年4月5日,临沂市中联物流有限公司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将本公司和赵刚诉至临 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运费162,29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承担诉讼费。 因原告临沂中联物流有限公司诉状上没盖公章,法院裁定驳回起诉。2012年11月5日,临沂中联物流有限 6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再次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将本公司和赵刚诉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判令 二被告支付原告运费162,29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承担诉讼费。定于2013年1月23日开庭,因向赵刚送达应 诉被退回,在2013年4月2日进行了开庭,在开庭中,临沂中联物流有限公司撤回对赵刚的起诉,仅起诉本 公司。2013年4月18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临兰商初字第4159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本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付原告临沂中联物流有限公司运费77,960元及利息(利息按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时间自2012年4月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 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46元,由本公司负担1,749元,原告负担1,797元。本公 司不服上述判决,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12)临兰商初字第 415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求,并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上诉费用。此案于2013 年8月12日开庭。2013年12月10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临商终字第863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撤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2)临兰商初字第4159号《民事判决书》,发回临沂 市兰山区人民法院重审。临沂市兰山区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8月18日开庭进行审理,2015年4月 7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临兰商初字第188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临沂中联物流 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46元由原告负担。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先后于2015年3月24日、3月28日、4月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重 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2015-019)。经确认,该事项为涉及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公 司股票自2015年4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2015 年 01 月 20 日 的公告》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05 《关于以土地抵押向银行申请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2015 年 01 月 28 日 授信及贷款的公告》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0 《关于收到江苏省科技成果转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2015 年 02 月 12 日 化专项资金的公告》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2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 年 03 月 24 日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4 7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2012 年 6 月 刘良文、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2011 年 03 5 日至 2015 严格履行 虞臣潘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月 06 日 年6月5日 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股东刘良文、虞臣潘作为公司董事还 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其担任公司 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刘良文、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 2011 年 03 长期 严格履行 虞臣潘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 月 06 日 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股东林长洲作为公司董事还承诺:前 述锁定期满后,其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2012 年 6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 2011 年 03 5 日至 2015 时所作承诺 林长洲 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 严格履行 月 06 日 年 5 月 11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 日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如果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 要为员工补缴 2008 年度、2009 年度、 2010 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 刘良文、 积金或者由此引发诉讼、仲裁,亦或 2011 年 03 长期 严格履行 虞臣潘 因此受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 月 06 日 罚,本人承诺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或 被罚款的损失,且无需公司支付任何 对价。 2010 年 5-6 月,连云港黄海地质装备 有限公司将经测算后尚未支付的剩余 刘良文、 2010 年 05 职工安置费用 11,220,555.05 元转账 长期 严格履行 虞臣潘 月 20 日 至连云港黄海机械厂有限公司,委托 连云港黄海机械厂有限公司代为支 8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付,连云港黄海地质装备有限公司公 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良文、虞臣潘 在双方签订的《委托代为支付协议》 中承诺:如上述 11,220,555.05 元不 足以支付全部职工安置费用,则不足 的部分由刘良文、虞臣潘自愿全额承 担。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良文、虞臣潘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目前控制的 以及未来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会在中 刘良文、 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 2011 年 03 长期 严格履行 虞臣潘 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 月 06 日 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连云港黄海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良文和虞臣潘就关 联交易事项出具了《连云港黄海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关于减少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在本人作为股 份公司的主要股东期间,将尽可能减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少和规范本人及本人目前和未来控制 作承诺 的其他公司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 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 刘良文、 或作为代理,本人及本人目前和未来 2011 年 03 长期 严格履行 虞臣潘 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 月 06 日 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 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股份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 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连云 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股份公 司章程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 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 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9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0.00% 至 -50.00% 利润变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92.47 至 481.19 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62.37 利润(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地质勘探钻机市场需求继续下降,导致销售收入下降。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良文 2015 年 4 月 18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