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4-01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2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 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838,772.7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2]216 号”验 资报告。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根据《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营销服务体 系建设项目,其中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具体分为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产能建设项 目。本次拟调整投资结构的项目为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中的产能建设项目,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能建设项目调整投资结构背景 X 射线检测机主要用于食品加工、鞋帽服饰、玩具及箱包制造行业,随着《食 品安全法》送审国务院,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再加上对工业品 品质的日益重视,X 射线检测机的应用比例将得到提升。我国有牙科诊所将近 7 万家,但目前口腔 X 射线 CT 诊断机的存量设备少,该设备的市场需求规模非常 大。基于对市场发展方向的预测,公司经营重心逐渐向 X 射线子午线轮胎检测机、 口腔 X 射线 CT 诊断机、 射线异物检测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倾斜。 在此背景下,公司决定调整产能建设项目投资结构,对现有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术 改造,加大向 X 射线子午线轮胎机、口腔 X 射线 CT 诊断机、X 射线异物检测机 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投入。 (二)产能建设项目调整投资结构情况 201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针对产能建设项目,原计划 投入设备投资 10,401.00 万元,已投资 725.93 万元,决定投资 1,200 万元对现 有产品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同时加大向 X 射线子午线轮胎机、口腔 X 射线 CT 诊断机、X 射线异物检测机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投入,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总额 由 25,270.42 万元调整至 16,746.11 万元。本次拟调整情况如下: 计划投资额 占项目投资 本次拟调整 调整后投资 调整后占项目 序号 投资内容 (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 7,234.20 28.63 0.00 7,234.20 43.20% 2 设备投资 10,401.00 41.16 -8,475.07 1,925.93 11.50% 2.1 设备投资 10,401.00 41.16 -9,675.07 725.93 4.33% 2.2 技术改造投资 - - 1,200.00 1,200.00 7.17% 3 土地投资 2,765.96 10.95 0.00 2,765.96 16.52% 4 流动资金 4,869.26 19.26 -49.24 4,820.02 28.78% 项目总投资金额 25,270.42 100 -8,524.31 16,746.11 100.00% (三)调整产能建设项目投资结构原因说明 1、减少原计划投入的设备投资的原因说明 公司减少原计划产能建设项目的设备投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通过技术 创新提高了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对生产线进行改进,使得在产品生产过 程中,可以采用大量的工装和模具代替原有的零部件分散加工和制作,提高了生 产效率,使色选机系列产品的毛利率由 2011 年的 50.90%提升到 2013 年上半年 的 54.14%,提升了现有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和产能,预计基本满足公司未来色 选机系列产品的订单需求,短期内不需要通过购置新增生产设备来补充产能。 基于上述原因,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 决定加大向 X 射线子午线轮胎机、口腔 X 射线 CT 诊断机、X 射线异物检测机等 高附加值产品的投入,这主要是基于对上述产品具有的广阔市场空间和较好的市 场前景。 2、新增技术改造投资的原因说明 从募投项目投入开始的、针对色选机系列产品进行的技术改造与创新,显著 提高了色选机系列产品的毛利率,而且能够提升生产效率和产能,技术革新的投 入产出效益较高。因此,公司决定进一步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与创新,通 过技术改造充分挖掘现有生产线的潜在效率和产能,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新增新 的产品种类和机型,最大化现有生产线的效益。 “设备投资”中,新增“技术改造投资” 1200 万元,主要包括新增 EMC 检 测站、激光切割机、X 射线多功能检测仪、热红外成像仪、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 仪、液相色谱仪等研发及在线检测设备,这些设备是对现有产品生产线进行进一 步技术改造所需。 (四)调整产能建设项目投资结构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产能建设项目正 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适当调 整。上述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完成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产能建设项目调整前后达产期的预期经济效益分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原指标值 调整值 调整后指标值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25,270.42 -8,524.31 16,746.11 2 年销售收入 万元 64,850.00 2,100.00 66,950.00 3 利润总额 万元 16,491.79 2,128.07 18,619.86 4 净利润 万元 14,018.02 1,808.86 15,826.88 注:产能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是指 2012 年之后新增产品机型的经济效益。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情况 1、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计划投资总额 实际已投入金额 原预计完全达产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时间 一、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 45,455.43 23,647.24 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185.01 16,548.91 2012 年 9 月 2、产能建设项目 25,270.42 7,098.33 2012 年 6 月 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059.61 - 2014 年 12 月 2、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情况 本次拟调整投资进度的募投项目是产能建设项目。公司预计该项目完全达产 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3、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原因 产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25,270.42 万元,计划建设期为 46 个月,原预计 项目完全达产时间为 2012 年 6 月,但由于公司正在通过技术革新提升现有生产 设备的生产效率和产能,并已取得一定效果,并计划在 2014 年继续针对现有生 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技术改造实现提高生产效率的效果。为维护投资者的 利益,提升募投资金的使用成效,公司对该项目的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预计项 目完全达产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4、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产能建设项目完全达产时间进行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具体实施 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 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度。《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履行了 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 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度。 3、监事会决议情况 201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 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 进度。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美亚光电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 是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提出的;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美亚 光电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且公司已对行业发展状况、自身情况及新项目进行充分论证。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美亚光电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方案无 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 露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