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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30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4-017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
月29日上午10:00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其中议案5和议案7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明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出席
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193,287,88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4.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现
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
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3,28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3,28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3,28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3,28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田明先生、林茂先先
生、沈海斌女士、郝先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钱进先生、杨辉先生、
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5.1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田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287,8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2)选举林茂先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287,8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3)选举沈海斌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287,8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4)选举郝先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287,8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5.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钱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287,8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2)选举杨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287,8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3)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287,8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上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3,28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韩立明先生、张建军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邱文婵女士
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
决情况如下:
    (1) 选举韩立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287,8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2) 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287,88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上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8、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3,28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3,28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3,28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3,28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3,28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蒋敏律师、李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