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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5-02-14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5-006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13日,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
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鉴于公司2014年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
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明先生提议201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33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7,6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
33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76,0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明先生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
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明先生有关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
议及承诺后,公司田明、林茂先、郝先进、沈海斌等4名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
员总数的1/2以上)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讨论研究,上述董事一致认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田明先生提议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并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
策的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同时,上述董事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
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提议,尚须经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