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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4-09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5-01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发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
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
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
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
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
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的决定》,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
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
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2014年7月23日
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构成对前述相关准则的替换和补
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
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
响如下:
                                                                   单位:元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28,785,658.78

       其他非流动负债                  28,785,658.78

            合计                       28,785,658.78          28,785,658.78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