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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2015-04-2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美亚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圣能                    联系电话:133056932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岳                      联系电话:1338611235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三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有
                                          关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督导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有效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执行并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利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益。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本年度保荐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查阅银行对账
                                          单、电话询问开户银行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查询,并通过核对明细账、原始凭证及募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集资金项目投资所涉及合同的方式核查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一次。另外,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次。另外,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次。另外,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集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保证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开展核查共两次。

                                        按照深交所规定,本年度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十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备了现场检查报告。
                                        2014年,保荐代表人在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
                                        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员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工持股计划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募集资金依法存放,
                                        内控制度有效实施。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核查
                                        意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投资结构及调整
                                        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见、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公司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核查意
                                        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事项合计发表了
                                        7 次独立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持续关注企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信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披露事务管理的完善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对外信息的合规性。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督促企业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相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关规定编制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并进行合理保
                                        管。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4 年 12 月 17 日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明承
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是
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
有的股份。
公开发行前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是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田明、郝先进、沈海斌、林茂先、
韩立明、张建军、倪迎久、徐鹏
等8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本人在发行人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是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圣能               年     月        日

                           汪   岳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