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8-04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5-03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5
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28),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
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为了共同维护资本市
场的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高管和核心管理层承诺将自2015年7
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015年8月3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明的通知,其于2015年8月3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日期:2015年8月3日
2、增持方式:二级市场竞价交易
3、增持明细:
本次增持 成交均 本次增持
增持前持股 本次增持后持
姓名 职务 股份数 价(元/ 成交额(元) 后合计持
数(股) 股数(股)
(股) 股) 股比例
田明 董事长 415,233,000 60,000 32.58 1,954,800 415,293,000 61.434%
二、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的董事长田明承诺:自增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
股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增持情况与增持计划相一致。
3、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