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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15-12-22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8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18
个月,并委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
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不超过 300 万股美亚光电股票。截止 2015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共计 2,999,872 股,锁定期为
2015 年 1 月 20 日至 2016 年 1 月 19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届满前 6 个月发布提示如下:


    一、存续期内情况
    1、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
总股本 3.38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2.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故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已变更
为 5,999,744 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份仍处于锁定状态,未
出现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因持有人离职、退休、死亡或其
他不再适合参与持股计划,且合并持有份额达到员工持股计划总额 10%以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
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
    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与平安证券协商,根据公司《2014 年员工持
股计划》、双方签订的《平安-美亚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条款,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将按以下方式处置:
    1、存续期满后,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与平安证券协商后按照相关程序通过二级市场全部出售(最大出售
股份数量为 5,999,744 股),直至不再持有标的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将标的股
票转让给个人的情况。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
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2、平安证券将制定资产清算方案,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后,
平安证券按照《平安-美亚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实施资产变现、资金划
拨等具体程序。
    3、存续期满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继续展期,但若因公司股票处于不可
交易状态,则实施期限自动顺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