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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参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2015-12-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增资参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增资参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增资参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超募资金进行主营业务产业链拓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扩大公司的
销售市场,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
万元增资参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惠芳、潘立生、杨辉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