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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1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并进行核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意见
    经核查,林茂先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
实际情况一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同意聘任田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相关工作已经顺利交接,林茂先先生
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二、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田明先生、林茂先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田明先生、林茂先先生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担任所受聘的公司岗位职责要求,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田明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林茂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本照、储育明、杨模荣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