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3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7-030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
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至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会
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5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明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
数量460,561,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量
459,881,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量680,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经过与会
股东的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60,489,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股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66,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3.07 %;反对 7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6.9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60,540,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反对股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弃权股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17,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7.94%;反对 2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2.0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60,527,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股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3,7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6.64%;反对 3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3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60,527,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股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股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是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音少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
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
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