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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建新产能项目的独立意见2017-12-27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建新产能项目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建新产能项目事
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拟投资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提升高端医疗影像设备及农产
品智能分选设备产能,满足未来的市场增长需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增强公司
在高端医疗影像和农产品检测领域的影响力与竞争力,巩固和保持公司的行业领
先地位;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广
大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此次投资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亿元投资建设新产能项目。




                                     独立董事:张本照、储育明、杨模荣
                                              201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