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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2019-04-0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0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
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权激励;
       他公司合并;
 1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工;
                                      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
                                      权益所必需。
       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1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之一进行:
                                      (二)要约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2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二)要约方式;
                                      项、(五)项、(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方式。
                                      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
      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需经三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
                                      议。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
3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二十三条第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转让给职工。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者注销。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
      工。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6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
4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设董事长 1 人。         人、副董事长 1 人。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
      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独立     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独立
1
      董事的任职资格及议事程序详见       董事的任职资格及议事程序详见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2
设董事长一人,对股东大会负责。   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对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会对全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对外代表公
体股东负责。                     司,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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