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9
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提议人:董事会

提议理由:目前公司拥有持续的盈利能力、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发展预期,
为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提出本次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现金红利(元)     送红股(股)
                                                            (股)

 每 10 股      7 元(含税)             0                      0

                 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76,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473,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预案内容 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
            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1
    二、分配预案合法性、合规性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18年实
现净利润为439,802,582.7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2,758,458.32 元,根据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43,980,258.27 元,减去已分配红利
338,000,000.00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40,580,782.79 元。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
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
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相关情况说明
    1、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项“技
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募投项目全部节
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15,831.71万元(实际节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已于2018年9月25日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
之外,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无其他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暂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3、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
    五、相关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
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效保
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
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0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