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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9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慈瑾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慈瑾女士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
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慈瑾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慈瑾女士在任职期间对
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 年 04 月 0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海东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李海东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
    李海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
    联系传真:0551-65305898
    电子邮箱:mygd@chinameyer.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668 号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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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李海东先生简历:
    李海东,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拱宸支行职员、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现任合肥
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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