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9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会 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田明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名,代表股份 数量486,693,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数量 460,316,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数量26,377,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9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经过与会 股东的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6,65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6,637,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股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8%;弃权股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3、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6,65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6,65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5、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6,69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6,69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43,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6,69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43,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6,65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00,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 股42,8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6%。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6,69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是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0,424,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反对股6,225,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792%;弃权股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74,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76.56%;反对6,225,9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23.28%;弃权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0.16%。 1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86,69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股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43,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66,018,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反对股20,674,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2479%;弃权股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6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22.69%;反对20,674,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77.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0.00%。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田明先生、沈海斌女士、郝 先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本照先生、储育明先生、杨模 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1)选举田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9,988,90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62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0,038,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3%。 2)选举郝先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7,873,73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18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7,923,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2%。 3)选举沈海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9,210,77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46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9,26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2%。 (2)选举独立董事 1)选举张本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6,494,13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5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6,544,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 2)选举储育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6,494,13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5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6,544,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 3)选举杨模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6,494,13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5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6,544,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4、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韩立明先生、倪迎久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 事邱文婵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韩立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85,677,45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5,727,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 (2)选举倪迎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86,451,63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5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26,50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吕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 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