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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5-1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沈海斌女士、张建军先生、齐志伟先生、吴明先生、奚正山先生、郭
廷超先生、张浩先生、程晓宏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第146 条规定之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经了解,其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沈海斌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建军先生、齐志伟
先生、吴明先生、奚正山先生、郭廷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浩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程晓宏先生为公司管理总监、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张本照、储育明、杨模荣
                                                   2020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