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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6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1)经审慎调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
    (2)经审慎调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及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
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均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能够有效的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和关
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张本照、储育明、杨模荣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