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30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为其子公司山东冀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冀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
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冀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文英 杨树勇 王 琦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