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1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
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
会,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
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
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5、《关于<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
性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
议案》;
(四)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五)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六)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内容如下: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运作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
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控制度
健全、有效,会计报表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自2020年7月13日停牌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即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且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本次重组预案。但是由于此后
公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使本公司对于标的资产的不确定性和或有
风险无法确定并判断,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决定。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其他收购及出售资产交易事项。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按照关联
交易协议进行,交易公平合理,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内部
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
议。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6,00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审批额度4,000
万元,以前年度延续至报告期内审批额度2,000万元),全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严格控制和防范未披露信息外泄,公平地进行信息披
露。
(八)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通过有效的内部监控和风险防范措施,
监督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好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