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 资及相关担保事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相关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有 利于保障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对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担 保中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 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文英 冯乃秋 杨 军 202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