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19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金额2,000
万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
余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2022年半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本页无正文,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文英 冯乃秋 杨 军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