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交易定价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其提名程序与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
础上进行的,经对本次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简历的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负
责人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资格和能力,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未发现被聘任人有《公司法》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
未解除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乔贵彩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页无正文,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文英 冯乃秋 杨 军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