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远程: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8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2019 年工作总结
2019 年度,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
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客观、独立的发表意见,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
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并通过的议案名称
1 2019.2.27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审计费
用的议案
2 2019.4.27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7)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与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
(9)关于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1)关于聘请 2019 年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12)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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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 2018 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的议案
3 2019.8.5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2019.8.29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 2019.10.2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
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
6 2019.11.4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事候选人的议案
7 2019.11.21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金轶梅女士担任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
由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
徐超先生、李彦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已经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
事金轶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审议后认为: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9 年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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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 2019 年的工作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认真执行各
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遗漏和
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
违纪问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
和报备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
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2019 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了《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
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
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情况,我们将
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积极组织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资金
占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等相关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相
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应积极组织内控体系自查,及时发现内控中存在的
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公司应当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和检查;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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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加强并完善印章使用、登记的
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印章规范使用和保管,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6、对外收购或出售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收购或出售股权情况,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四、依法运作,履行监督职能
2019 年,监事会成员积极听取公司关于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等方面的汇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并及时掌握
公司财务活动现状。
第二部分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
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
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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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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