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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远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 远程         公告编号:2020-032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收入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此次修订的主要
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
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
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
出了明确规定。
    财会[2017]22 号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金融工具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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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
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
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期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
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
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准则实施日,公司应当按
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
求不一致的,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
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涉及对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
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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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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