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 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预计 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