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远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7-02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可为公司获取更多
的资金保障,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本公
司中长期发展对营运资的需求,符合本公司整体的、长远的利益,相关风险评估
报告和风险处置措施能有效规避风险。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
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
表现出较高的职业水准。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客观地向广大投资者
展现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