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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远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2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
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了解本次补选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本次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提名赵俊先生、陈学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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