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 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