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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远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1-06-05  

                        股票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1-041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股份”、“公司”或“本公司”)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65 号)后,公司及相关方对公
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中所列示的各项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核实分析,现就
相关问题做如下回复:

    1、年报显示,你公司因李恬静合同案、湖州四信借款合同纠纷案、刘韬民间
借贷纠纷案,合计被法院扣划 10,810.31 万元,已实质构成原实控人资金占用。报
告期末,你公司存在 3 起违规对外担保未决案件,涉诉金额为 13,488.06 万元,已
计提预计负债 9,384.32 万元;存在 2 起共同借款未决诉讼,涉诉金额为 14,067.91
万元,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其中,马根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起诉被驳回,正
奇保理票据纠纷案、朱杭平民间借贷纠纷案和蔡远远民间借贷纠纷案尚在审理,对
此你公司于报告期内分别计提预计负债 162.01 万元、748.85 万元、7,172.71 万元
和 7,098.01 万元。

    (1)请你公司结合同类案件生效判决及未决案件具体情况,补充说明是否存
在因司法扣划资金导致新增资金占用金额的可能,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确认前述四起案件的预计负债金额的依据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请你公司结合同类案件生效判决及未决案件具体情况,补充说明是否存
在因司法扣划资金导致新增资金占用金额的可能,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为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融资违规提供担保、共同借款等作为被告被起
诉的诉讼案件按照诉讼进程分为三类,一是根据生效判决已被执行结案案件,二是
判决已生效尚未执行案件,三是诉讼过程中案件,相关情况如下(涉诉案件详细情

                                     1
况见公司 2020 年年报)。

    ①截止 2020 年末根据生效判决已被执行结案案件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案件            案件性质                                  责任承担方式
                                     被执行金额     被执行金额

 吴根良民间借贷纠纷案     违规担保        741.95                 全额承担不能清偿部分

 杭州中小借款合同纠纷     违规担保     11,825.96                 全额承担不能清偿部分

 李恬静合同纠纷案         违规担保                    8,726.31   全额承担不能清偿部分

 湖州四信借款合同纠纷案   共同借款                    1,017.58   全额承担不能清偿部分

 刘韬民间借贷纠纷案       共同借款                    1,066.42   全额承担不能清偿部分

    注:吴根良民间借贷纠纷案司法执行金额为 741.95 万元,2020 年度债务人秦商体育同意
将持有公司股票 2017 年应派现金红利 159.27 万元及公司应付往来款 330.20 万元用于抵销公司
代偿款,累计抵销 489.47 万元,实际损失为 252.47 万元。杭州中小借款合同纠纷案司法执行
金额为 11,825.96 万元,另一担保方艾斯弧(杭州)建筑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破产清
算,2020 年度公司参与申报债权并获得赔偿款 232.65 万元,实际损失为 11,593.31 万元。

    上述案件均依据生效的判决文书被司法执行而结案,已实质构成原实控人及控
股股东资金占用。该等案件判决生效时间均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
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2019]254 号,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和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
号,以下简称担保司法解释)发布之前。

    ②截止 2020 年末判决已生效尚未执行案件情况

                                     已计提预      已冻结资
          案件            案件性质                                 责任承担方式
                                       计负债        金


 蔡来寅民间借贷纠纷案     违规担保    2,553.96     3,700.00 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该案件依据九民纪要及担保司法解释第七条之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
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
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判决公司就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连带赔偿责任。

    ③截止 2020 年末尚在诉讼过程中案件情况

                                          2
                                       已计提预
          案件             案件性质                已冻结资金     预计负债计提方法
                                       计负债

                                                                按照不能清偿部分的二
 马根木民间借贷纠纷案      违规担保     1,143.34     1,788.06
                                                                分之一计提

                                                                按照不能清偿部分的二
 正奇保理合同纠纷案        违规担保     5,687.02     9,678.90
                                                                分之一计提

                                                                按照不能清偿部分全额
 朱杭平民间借贷纠纷案      共同借款     7,172.71     7,054.58
                                                                计提

                                                                按照不能清偿部分全额
 蔡远远民间借贷纠纷案      共同借款     7,098.02           —
                                                                计提

    注:马根木民间借贷纠纷案报告期计提预计负债 162.01 万元,累计计提 1,143.34 万元,
正奇保理合同纠纷案报告期计提预计负债 748.85 万元,累计计提 5,687.02 万元。马根木民间
借贷纠纷案、正奇保理合同纠纷案报告期计提金额主要为报告期产生的利息。

    综合分析上述一、二类司法判决案例,对于共同借款案件,公司被判全额承担
不能清偿部分之连带赔偿责任;对于违规担保案件,在九民纪要及担保司法解释发
布前,公司被判全额承担不能清偿部分之连带赔偿责任,九民纪要及担保司法解释
发布后,公司被判承担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蔡来寅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判决尚未执行,司法执行时存在因司法
扣划资金导致新增资金占用情形;马根木民间借贷纠纷案、正奇保理合同纠纷案参
照蔡来寅民间借贷纠纷案,存在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可能因司法扣划资金导致
新增资金占用情形;朱杭平民间借贷纠纷案、蔡远远民间借贷纠纷案参照湖州四信
借款合同纠纷案、刘韬民间借贷纠纷案,存在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可能导致司法
扣划资金从而新增资金占用情形。

    ④风险提示

    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因违规对外担保及共同借款产生的未决诉讼案中,存在公
司承担责任的可能,可能因司法扣划资金产生实际损失,导致新增资金占用金额;
已判决但未执行的案件待司法扣划资金之后,将新增资金占用金额。因预计负债是
公司估算金额,与最终的诉讼结果和司法判决执行的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针对上述案件,公司积极展开应诉,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对外信息披露
义务,同时将判断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手段,向原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进行追偿,
进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确认前述四起案件的预计负债金额的依据及合理性

                                         3
    ①马根木民间借贷纠纷案

    根据原告马根木的《民事起诉状》,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借款本金
13,544,413.96 元,支付自 2018 年 2 月 10 日起暂计至 2019 年 5 月 7 日的违约金
4,025,474.04 元,以及自 2019 年 5 月 8 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日的违约金,承
担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并要求锦州恒越、秦商体育、天夏智慧、公司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虽然审理法院审查认为因公司出具《承诺函》的经过涉嫌犯罪,公
安机关已立案侦办,本案不属于民事案件审理范围,根据诉讼法律法规驳回原告对
公司的起诉,但由于法院裁定中未涉及公司责任问题的认定,仍存在公司承担责任
的可能性。本案属于违规担保案件,结合同类案件司法判决结果、九民纪要及担保
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参考公司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2020 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截止
2020 年末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计提预计负债。

    ②正奇保理合同纠纷案

    根据原告正奇保理的《民事起诉状》,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连行贸易向原告支付
融资利息 1,280 万元及应付未付利息的罚款;要求连行贸易立即对一江经贸所承担
的债务在 8,000 万元融资款范围内向原告承担回购责任,同时向原告支付逾期回购
罚息、违约金,要求被告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并要求公司、
夏建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属于违规担保案件,结合同类案件司法判决结果、
九民纪要及担保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参考公司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2020 年度财
务报告按照截止 2020 年末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计提预计负债。

    ③朱杭平民间借贷纠纷案

    根据原告朱杭平的《民事起诉状》,公司、睿康集团、天夏智慧、锦州恒越等
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原告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0 万元,各借款
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 5,000 万元及利
息,支付律师费并承担诉讼费用。本案中公司行为系共同借款,结合同类案件司法
判决结果,参考公司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2020 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截止 2020 年末
不能清偿部分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④蔡远远民间借贷纠纷案

    根据原告蔡远远的《民事起诉状》,原告与公司、天夏智慧、秦商体育、夏建
军、夏建统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五被告提供借款本金 5,500 万元,各借款人
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 5,300 万元并支付
利息、保全费、律师费等,并承担诉讼费用。本案中公司行为系共同借款,结合同

                                      4
类案件司法判决结果,参考公司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2020 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截止
2020 年末不能清偿部分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会计师回复: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我们取得并查阅与诉讼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如借款合同、借据、票据融资合
同、保证合同、担保合同等),原告起诉状或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出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
书、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公司作为原审被告出具
的申诉书、作为原告出具的民事起诉状等;向公司法务总监、外部法律顾问了解诉
讼案相关情况;查阅公司与诉讼事项相关的公告;向远程股份聘请的律师了解未决
诉讼情况并取得律师询证回复函;取得并复核了公司编制的未决诉讼预计损失计提
明细表,与管理层、律师分析讨论案情,了解计提原则、理由和依据,评价预计损
失计提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1)截止 2020 年末因违规对外担保及共同借款产生的未
决诉讼案中,均存在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可能因司法扣划资金产生实际损失,
导致新增资金占用金额;已判决但未执行的案件待司法扣划资金之后,将新增资金
占用金额。预计负债的计提金额与最终的诉讼结果、司法执行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公司已进行了风险提示。(2)上述四起案件预计负债计提依据充分,金额合理。

    2、报告期末,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为 22,221.53 万元,固定资产
和无形资产因长期借款质押的金额分别为 27,534.60 万元和 8,884.22 万元。请你
公司补充说明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为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前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的
具体影响,是否导致你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
内不能恢复,并自查是否出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一)、(三)
项所规定的公司股票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存在,请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6 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说明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为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前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
的具体影响,是否导致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
内不能恢复

    截止 2020 年末,因公司涉诉事项导致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 22,221.53 万元,
具体如下:
                                    5
                                                                金额单位:万元

                                                 实际冻结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冻结事由
                                                   金额

 1      中国银行宜兴官林支行     480******9389    8,000.00    基本户

        中国工商银行宜兴官林支
 2                               110******0820    1,382.22    一般户
        行

 3      交通银行宜兴官林支行     394******0317       89.17    一般户    正奇保理
                                                                        诉讼案保
                                                                          全冻结
 4      农业银行宜兴官林支行     646******8802      166.64    一般户

 5      浙商银行无锡分行         302******3560        1.43    一般户

 6      中信银行宜兴支行         526******4747       39.44    一般户

                                                                        朱杭平诉
 7      中国银行宜兴官林支行     480******9389    7,054.58    基本户    讼案保全
                                                                          冻结

                                                                        马根木诉
        中国工商银行宜兴官林支
 8                               110******0820    1,788.06    一般户    讼案保全
        行
                                                                          冻结

                                                                        蔡来寅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宜兴支
 9                               100******0001    3,700.00    一般户    讼案保全
        行
                                                                          冻结

                 合计                            22,221.53

    注:部分冻结账户涉及对不同案件的保全冻结,经查相关账户并非被全部冻结,账户中超
过司法冻结资金的部分仍可以进行正常的收支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主要
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
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
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根据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最新情况,继续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
冻结事项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本次触发其他
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远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692”,公司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度限制仍为 5%。

       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因向关联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入了长期借款
而办理了设定抵押。涉及抵押资产的具体内容为生产经营用房地产与机器设备。公
司仍在按期正常归还借款中,且根据实地检查,抵押资产均在正常使用,固定资产
                                            6
与无形资产的抵押事项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因前述事
项导致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其中固定资产金额为 27,534.60 万元,无形资产金额
为 8,884.22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未被第三人占用,未被质
押,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未受到限制。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拓
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经营的需要,公
司控股股东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新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4 月一次性提供了 12 亿元人民币借款,用于归还
银团贷款和补充日常流动资金,被冻结银行账户中超过司法冻结资金的部分仍可以
进行正常的收支业务,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用于抵押给关联方,均可正常
使用。不会导致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内不能
恢复的情形。

    (2)自查是否出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一)、(三)项所规
定的公司股票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存在,请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13.6
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一)、(三)项所规定的公司股票应实行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包括“(一)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
内不能恢复;(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如前所述,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已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3 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基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母公司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了长期借款,且被冻结银行账户中超过司法冻结资金的部分仍可以进行正常的收
支业务,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受限也未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出现《股票
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一)款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之情形。

    2020 年 2 月苏新投资和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已加强法人治理的完善工作,成立
了新一届董事会,其中超过半数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苏新投资和一致行动人推荐并
当选。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
不存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7
    会计师回复: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我们获取了公司银行账户开立信息、账户冻结通知、公司编制的银行账户被冻
结的明细表;获取长期借款合同、与长期资产抵押相关的抵押合同、抵押登记记录,
与账簿中资产记录检查比对;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盘点,关注抵押资产运行
状况,同时关注远程股份的生产情况是否正常;检查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与治理层、管理层及其他人员进行交流,评价董事会是否能够正常履行职责,股东
大会是否正常召开。

    经核查,我们认为,远程股份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因长
期借款被抵押导致的资产权利受限未导致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
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远程股份未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3 条第(一)、(三)项所规定的公司股票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你公司近三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6.50 亿元、27.93 亿元和 30.00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93.49 万元、5,441.45 万元和-5,247.27
万元。报告期内,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4,273.87 万元、5,481.36 万元、464.01 万元和-10.07 万元。请补充说明在近三
年营业收入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主
要原因,以及报告期内各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相关会计处
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说明在近三年营业收入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部分数据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7,620.91     319,426.33       256,002.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8.72     1,582.05         2,669.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9,609.63     321,008.39       258,672.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8,167.95     242,093.65       204,902.82
                                    8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927.32          11,212.65       10,079.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685.11            10,579.84        8,916.0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76.51            51,680.80       37,867.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4,856.90          315,566.94       261,765.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47.27             5,441.45       -3,093.49

    由上表可见,经营活动现金流主要项目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影响较大。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该三个项目金
额变动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影响关系见下表: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比 2018 年                    比 2019 年
              项目               比 2018 年                   比 2019 年
                                               度变动影                    度变动影响
                                 度净增加                     度净增加
                                                 响占比                       占比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194.58      -170.22%    -63,423.49       743.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074.30       337.50%    -37,190.83      -435.7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04.29       -61.79%    -13,813.42      -161.85%

以上三项产生的净额                11,275.43       105.49%    -12,419.24       145.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88.72                   -8,534.94

    由上表可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之间的波动金额比例关系并不稳定,2019 年度与 2018 年度相比,“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金额低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减少金额,2020 年度与 2019 年度相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金额高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金额,主要是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不同所致。2019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21,858.35 万元,比 2018 年末应收款账面
余额 157,643.73 万元减少了 35,785.38 万元,2020 年末应收款账面余额 134,303.60
万元,比 2019 年末应收款账面余额增加了 12,445.25 万元。2019 年度因诉讼案导
致公司部分资金被法院扣划,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公司资金紧张且存在短期
内偿还债务的压力,公司大力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2020 年度公司持续实施应收
账款催收工作,应收账款 2020 年末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10.21%,催收效果略有下
降。故 2019 年度应收账款催款执行成果优于 2018 年度与 2020 年度,是造成三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主要因素。

                                      9
    (2)报告期内,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
别为-4,273.87 万元、5,481.36 万元、464.01 万元和-10.07 万元,补充说明报告
期内各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各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波动经分析主要受市场环境影响。经查
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信息,电缆企业在 2020 年 1 季度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经营
业绩同比普遍降低,且多家出现亏损。至 2 季度,因复工带来的行情反弹,各公司
均盈利且通常为四个季度中最高。至 3 季度,各公司盈利水平出现下滑。4 季度多
数公司延续下滑走势且部分公司出现了单季度亏损,比如宝胜股份、尚纬股份、杭
电股份、通达股份等。公司季度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走势相
符,但 4 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因素为:1、受公司销售模
式的影响。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以闭口合同居多,闭口合同的合同价格不根据铜材
市场价作调整变动,在铜价持续上涨的影响下,公司的闭口合同实现利润下降;2、
公司 4 季度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环比 3 季度增加 371 余万元,进一步使公司
季度业绩产生波动。公司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编制中期报告。

    会计师回复: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我们获取各年度现金流量表并作分析;获取远程股份编制的中期报告,评估中
期报告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查阅同
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并与远程股份作对比;与管理层讨论季度利润波动
的合理性,分析影响因素;抽查销售合同中的闭口合同,检查合同下实现的营业收
入与营业成本,评价闭口合同对公司利润水平波动造成影响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远程股份近三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
主要受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影响,公司 2019 年度应收账款回款优于 2018 年度与 2020
年度;2020 年各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波动主要受市场环境影响,包括上半年
度新冠疫情的影响及下半年度铜价上涨导致公司闭口合同毛利率下降以及应收款
项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增加,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34,303.60 万元,占报告期末资产
总额的 51.84%,同比增加 7.42%,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50.68%,同比增加 7.05%。坏
账准备余额为 31,439.46 万元,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 4,467.31 万元,计提比例
为 23.41%。请你公司:

                                    10
    (1)结合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结算政策、结算周期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占
总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均显著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是否存在
为提升销售业绩而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2)结合公司前期应收账款逾期情况说明具体逾期应收账款的对象、发生时
间、金额、对应交易内容、逾期时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等,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
有真实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

    (3)结合坏账损失实际发生金额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你公司各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变化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结算政策、结算周期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占
总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均显著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是否存在
为提升销售业绩而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销售结算
政策对客户付款的原则规定如下:1、合同预付款,即合同签订后支付部分款项;2、
验收付款,即货物到达客户指定地点经过验收后付款,通常是合同中公司的主要收
款阶段;3、质保金,即根据合同要求,在质保期内保留合同尾款,待质保期结束
后支付。对于不同的客户,公司的销售结算政策有一定的灵活性,约定执行合同过
程中某一时点一次性付款和按上述原则分阶段付款的情形都有,系根据客户性质、
历史交易习惯、历史回款情况、采购量等综合决定。销售货款中的主要部分的结算
周期通常为通过客户验收起 30 天至 90 天之间,销售合同中存在质保金约定的,按
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对质保金的收回需待质保期结束起算。

    公司获取了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数据,与公司数据对比列示如下:

     项目        公司     宝胜股份   太阳电缆   中超控股   尚纬股份    汉缆股份

2019 年应收账
                 44.42%     28.43%     29.66%     44.72%      43.53%     38.47%
款占总资产比例

2020 年应收账
                 51.84%     19.39%     31.63%     48.16%      27.93%     34.02%
款占总资产比例

应收账款占总资
                  7.42%     -9.04%      1.97%      3.44%     -15.60%     -4.45%
产比例变动

                                       11
            项目          公司        宝胜股份   太阳电缆   中超控股     尚纬股份    汉缆股份

      2019 年应收账
      款占营业收入比      43.63%        14.51%     16.78%     38.75%        62.92%     39.59%

      例

      2020 年应收账

      款占营业收入比      50.68%        11.29%     15.97%     48.67%        43.85%     36.76%
      例

      应收账款占营业
                              7.05%     -3.22%     -0.81%        9.92%     -19.07%     -2.82%
      收入比例变动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
     整体处于较高水平,特别是 2020 年度的比例数据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但差异
     不显著,处于合理范围内。

           2020 年度与 2019 年度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有略微
     提高,但相比 2018 年度有降低。公司 2018 年度应收账款余额为 157,643.73 万元,
     占 2018 年度总资产比例为 54.13%,占 2018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 52.55%,三项数
     据均高于 2020 年度。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总体趋势向好,但因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成效超预期,2020 年度无法继续保持上一年度成果,使 2020 年
     度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提高。2020 年度公司为保持业务稳定增
     长,采取的措施包括研发并推出新产品、积极开拓新客户、维护客户关系、提供优
     质的产品及售后服务等,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提升销售业绩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营业收入比例的提高,是公司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成果显著,而 2020 年度无法保持上一年度水平所致。

           (2)结合公司前期应收账款逾期情况说明具体逾期应收账款的对象、发生时
     间、金额、对应交易内容、逾期时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等,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
     有真实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

           公司将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逾期应收账款,逾期应收账款余额最高
     的二十位客户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交易    账龄 1-2      账龄 2-3   账龄 3-4    账龄 4-5    账龄 5 年              坏账准备合
客户名称                                                                        金额合计
           内容      年金额       年金额     年金额     年金额      以上金额                    计



                                                   12
           交易   账龄 1-2     账龄 2-3     账龄 3-4     账龄 4-5     账龄 5 年               坏账准备合
客户名称                                                                          金额合计
           内容   年金额       年金额       年金额       年金额       以上金额                   计

中国建筑

股份有限   电线
                  5,269.66     1,370.65       346.36       136.27       420.65     7,543.59     2,604.97
公司及其   电缆

关联方

中国中铁

股份有限   电线
                    352.79       643.94       260.25       102.16       405.15     1,764.29       847.73
公司及其   电缆

关联方

南京展泰

贸易有限   电线
                           -            -     263.77     1,177.41       228.59     1,669.77     1,394.86
公司及其   电缆

关联方

平高集团
智能电力   电线
                     54.81       819.44       758.44              -           -    1,632.69       917.20
科技有限   电缆
公司

吉林省日
辉房地产   电线
                           -            -            -      12.77       826.50       839.27       837.08
开发有限   电缆
公司

江阴市瑞
涛能源科   电线
                           -     124.74       224.44       260.84             -      610.02       432.59
技有限公   电缆
司

云南电网
有限责任   电线
                    580.73         6.08        10.12              -           -      596.93       148.30
公司及其   电缆
关联方

内蒙古兴
泰房地产   电线
                           -            -            -            -     595.61       595.61       595.61
开发有限   电缆
责任公司
                                                  13
           交易   账龄 1-2     账龄 2-3     账龄 3-4     账龄 4-5     账龄 5 年               坏账准备合
客户名称                                                                          金额合计
           内容   年金额       年金额       年金额       年金额       以上金额                   计

北京龙源
           电线
冷却技术                   -     558.58              -            -           -      558.58       242.16
           电缆
有限公司

重庆圣楚
工业设备   电线
                           -            -            -     258.79       259.91       518.70       474.30
安装有限   电缆
公司

邯郸市佳
信电力工   电线
                           -       9.66        49.39        67.27       383.41       509.73       479.07
程有限公   电缆
司

海南电网
           电线
有限责任            500.43              -            -            -           -      500.43       119.22
           电缆
公司

杭州腾创
           电线
电力设备                   -     459.92              -            -           -      459.92       199.39
           电缆
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
信邦房地   电线
                     14.34       412.69              -            -           -      427.03       182.33
产开发有   电缆
限公司

浙江国业
           电线
建设集团                   -     406.54              -            -           -      406.54       181.71
           电缆
有限公司

新疆汇润
           电线
福投资有                   -       0.26              -     395.79             -      396.05       327.98
           电缆
限公司

无锡市祺
           电线
程商贸有                   -       7.02       376.01              -           -      383.03       275.17
           电缆
限公司

上海建工   电线
                     83.19       292.49              -            -           -      375.68       162.88
四建集团   电缆
                                                  14
            交易   账龄 1-2      账龄 2-3      账龄 3-4       账龄 4-5     账龄 5 年                  坏账准备合
客户名称                                                                                 金额合计
            内容    年金额       年金额         年金额        年金额       以上金额                          计

有限公司

滁州正德
            电线
配电有限                373.73            -               -            -           -        373.73            89.03
            电缆
责任公司

江苏星华
            电线
机场设施                  1.55      12.02          78.40        188.94         91.94        372.85           310.78
            电缆
有限公司

  合计             7,231.23      5,124.03       2,367.18      2,600.24      3,211.76     20,534.44     10,822.36

         注:1、根据公司对逾期应收账款的认定标准,上述应收客户款项余额不包含 1 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及坏账准备;2、截止 2020 年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 47,442.71 万元,坏
     账准备余额 27,653.32 万元。上表二十位客户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比 43.28%,坏账准备余
     额合计占比 39.14%。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客户群体以电力
     系统内企业为主。现有的应收账款主要基于电线电缆销售业务产生,具有商业实质,
     为真实的交易。逾期欠款户中不包括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
     公司对各应收客户款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并按照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3)结合坏账损失实际发生金额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你公司各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变化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明细及变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        变动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413.52         1,634.36         220.84            15.62%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120,444.83      132,669.24       12,224.41            10.15%
     账款

     其中:1 年以内                            72,940.16       86,860.88       13,920.72            19.09%

             1至2年                            20,547.11       14,909.25       -5,637.86        -27.44%

             2至3年                             9,489.32         9,839.43         350.11             3.69%

             3至4年                             6,039.03         5,703.05        -335.98            -5.56%

             4至5年                             5,360.88         5,400.37          39.49             0.74%

             5 年以上                           6,068.33         9,956.26       3,887.93            64.07%


                                                      15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         变动比例

合计                              121,858.35       134,303.60     12,445.25             10.21%

       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在
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该组合下应收账户主要为已注销企业,计提
的坏账准备构成实质上的坏账损失。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
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采用迁徙模型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在迁徙率
模型的运用中,迁徙率是一个时间段内没有收回而迁徙至下一个时间段的应收账款
的比例,是模型中的重要参数,公司每个年度对模型进行重检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必要的修正。公司对 2020 年度模型重新测试的结果表明各账龄期的迁徙率存在变
动,修正了模型下的预期损失比例,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有所变化。增加的原因主
要如前表所见,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以及账龄组合中的 5 年以上应收账
款同比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使平均的坏账准备比例有小幅增加。

       公司获取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数据,与
公司数据对比列示如下:

                                                                                       公司数

                                                                                       据在样
  项目       公司     宝胜股份   太阳电缆     中超控股     尚纬股份     汉缆股份       本中排

                                                                                       名(高到
                                                                                        低)

1 年以内      4.36%      5.05%      2.67%          1.26%        0.93%          5.00%     第3

1至2年       23.01%     10.49%     10.00%         10.00%        7.00%         10.00%     第1

2至3年       41.17%     17.88%     30.00%         30.00%       30.71%         50.00%     第2

3至4年       71.94%     36.79%     50.00%         50.00%       88.14%        100.00%     第3

4至5年       82.92%     64.57%     80.00%         80.00%       88.14%        100.00%     第3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88.14%        100.00%     第1

       由上表可见,公司各账龄段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没有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数
据,公司对于预期损失的估计延续上一年度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对于坏账准备的计
提是充分的。

       会计师回复: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16
    我们取得并查阅远程股份的销售制度文件,询问管理层与销售部门业务人员,
了解关于销售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抽查销售合同,检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销售制度
描述;获取远程股份编制的应收账款明细表,检查其中逾期应收账款的形成时间、
交易背景等,并检查了收入确认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产
品出库单或送货单等记录,验证交易的真实性;通过企查查网站查询重要客户的工
商信息资料,特别关注是否存在债务人破产、死亡、注销、吊销、财务困难等情况;
抽取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查阅相关公司年度报告中公开披露的信息,并
与远程股份作对比分析;获取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与 2020 年度的坏账准备明细表,
评价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对于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方法是否保持了一致。

    经核查,我们认为,远程股份应收账款占总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提高的主要原
因为 2019 年度应收账款催收成果显著,而 2020 年度应收账款催收无法保持上一年
度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总体处于
较高水平,但仍处于合理范围内,不存在为提升销售业绩而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逾期应收账款相关的交易事项均是真实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资金占用或
财务资助等情形;公司各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变化是迁徙率模型重新测试并修正
后的结果,整体略微增加反映了公司应收账款回款低于上年度的情况,公司坏账准
备计提充分。

    5、年报和《远程股份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资金往来款项余额
为 28,401.81 万元,款项性质为往来款和借款,账龄包括 1 年以内及 4 年以内,未
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非经营性往来的形成背景、形成时间、约定
还款时间、还款安排,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以及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资金往来款项余额为
28,401.81 万元,其中:应收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电缆)
10,195.75 万元,应收宜兴远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远辉)10.30 万
元,应收浙江远辉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远辉)3,743.39 万元,应收上海睿
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禧)14,452.37 万元。

    (1) 其他应收款-苏南电缆

    苏南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苏南电缆的其他应收款系公司对子公司生产运

                                    17
营用流动资金不足提供的补充,报告期内存在多笔款项收付,期末余额为 10,195.75
万元,均为 1 年以内形成;公司与苏南电缆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和还款安排,公
司根据苏南电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可适时支付或收回相关款项;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的往来款不构成资金占用和财务资助;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由
各级别人员对款项往来进行审批,并于年度报告以及《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进行了充分披露。

    (2) 其他应收款-宜兴远辉

    宜兴远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资本金未到位,公司提供资金以满足其日常流
动资金需求,期末余额为 10.30 万元,该款项形成于 2017 年度,账龄为 2 至 3 年;
宜兴远辉未开始经营业务,公司未与其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和还款安排;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的往来款不构成资金占用和财务资助;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由各
级别人员对款项往来进行审批,并于年度报告以及《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进行了充分披露。

    (3) 其他应收款-浙江远辉

    浙江远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浙江远辉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对其的借款、利
息以及提供给其用于维持日常开支的流动资金,浙江远辉将其中的 3,500 万元用于
其子公司北京远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路文化)预付影片版权款。远路
文化于 2017 年度与霍尔果斯文链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链影业)、浙江乐影
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影文化)签订《进口影片版权转让协议》,文
链影业向远路文化转让其在三部进口影片项下的全部权益,协议金额为 3,900.00
万元,并授权乐影文化代为接收转让款。协议签订后,远路文化按照协议向乐影文
化预付了 3,500 万元。协议同时约定三部进口影片预计上映时间暂定为 2018 年。
由于 2018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后,原实控人派出的董监高均已离职,无法
确切了解合同的执行进展情况,远路文化已对该预付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止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三部影片仍无进展情况。公司对浙江远辉的其他
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3,743.39 万元,主要形成于 2017 年度,账龄为 4 年以内,浙江
远辉未开始经营业务,公司未与其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和还款安排;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的往来款不构成资金占用和财务资助;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由各级别
人员对款项往来进行审批,并于年度报告以及《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进行了充分披露。

    (4) 其他应收款-上海睿禧

    上海睿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上海睿禧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对其的借款、
                                     18
利息以及提供给其用于维持日常开支的流动资金。上海睿禧与九江银行合肥金潜支
行签订《九江银行协定存款合同书》,向公司申请借款,用作收购文化资产的收购
能力证明。上海睿禧与九江银行合肥金潜支行另签订《保证金协议》,公司出借的
资金到账后被转入九江银行合肥分行的保证金账户,作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的关联
公司上海一江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江经贸)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
金。票据到期后,由于一江经贸未能按时偿付款项,九江银行合肥金潜支行于 2018
年和 2019 年合计扣划上海睿禧银行存款 14,000 万元,该 14,000 万元即上海睿禧
从公司取得的借款,上海睿禧已全额确认损失。公司对上海睿禧的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为 14,452.37 万元,最早形成于 2017 年度,账龄为 4 年以内;上海睿禧未开
始经营业务,公司未与其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和还款安排;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往
来款不构成资金占用和财务资助;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由各级别人员对款
项往来进行审批,并于年度报告以及《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进行了充分披露。

    会计师回复: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我们获取并检查远程股份的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检查母子公司之间的往来记
录;获取并查阅了与资金拆借相关的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了解资金往
来中履行的内部审批流程,检查审批文件,评价是否已按照流程执行;询问远程股
份管理层,了解对子公司应收款项的还款时间约定、还款安排;获取远程股份管理
层编制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清单,取得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检查汇总表是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编制。

    经核查,我们认为,远程股份 2020 年末应收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资
金往来款项余额 28,401.81 万元不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对于该部分非经营性
资金往来,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已充分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6、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69.96%,其中对前两名供应商采购比例为 54.88%。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对前五供应
商采购的具体内容,集中向其采购的必要性,采购价格是否公允,采购价款的支付
进度是否明显异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供应商是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
的关联方,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9
       公司回复:

       2020 年度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信息如下表:

                                                                    占年度采
                                           成立日
       供应商        注册资本     注册地              实际控制人    购总额比   采购内容
                                             期
                                                                      例

宜兴市意达铜业
                    50,000 万元   宜兴市   1998 年      骆伟栋        32.25%     铜杆
有限公司

潞安宏泰新型铜

材科技宜兴有限      15,000 万元   宜兴市   2012 年   山西省国资委     22.63%     铜杆
公司

无锡市天通铜材
                    11,000 万元   宜兴市   2001 年       周峰          6.48%     铜杆
有限公司

宜兴市鑫伟安金
                       500 万元   宜兴市   2017 年      蒋卫文         4.70%     铜杆
属科技有限公司

宜兴市谦和金属                                                                 铜杆、铝
                     3,000 万元   宜兴市   2017 年      王琴仙         3.90%
材料有限公司                                                                     杆

       铜杆为公司生产电线电缆用最重要的原材料,耗用量大且价值高。公司前五大
供应商均位于宜兴市,供应物资主要为铜杆,这是由当地的产业特色决定的。经过
多年的发展,电线电缆行业已经成为宜兴市第一大支柱产业,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公司所在的官林镇更是全国有名的“中国电缆城”。宜兴市当地的铜材加工企业作
为电缆厂上游,已经成为成熟产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司向当地的铜杆加
工厂采购物资方便快捷,对前三大供应商已经有多年的采购交易,合作关系融洽。
在供应商长期稳定供货的背景下,采购部门偏向于延续对熟悉的供应商采购,故采
购集中度较高。公司采购铜杆价格由供应商报价,该价格包括铜市场价与加工费。
铜作为全球范围内的大宗商品,市场价格透明,工厂加工费也是对外公开报价,公
司在铜杆采购交易中不存在议价空间,采购价格公允。采购交易中供应商提供的账
期通常为 10 日左右,公司收到货物及发票后,在账期内须支付全部款项。公司历
年来交易信用好,均在账期内及时支付款项。电线电缆行业上游供应信息较为透明,
行业内企业采购价款的支付进度不会存在明显差异。与各供应商交易多年,相关供
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会计师回复:

                                             20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我们获取了远程股份编制的采购额统计表,并与账面记录作比对;获取对主要
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检查合同条款,并与采购记录、付款记录作比对;抽查部分采
购合同,将采购合同单价与当时的公开市场价格作比对,评价采购价购的公允性;
询问远程股份管理层、采购部门业务人员,了解采购集中度高的原因,并评价解释
的合理性;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获取关于采购结算政策的描述;从
企查查网站查询远程股份前五大供应商的企业工商信息,并联查资料中出现的关键
人员的关联信息,与远程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清单作比对,检查
是否与远程股份、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我们认为,远程股份 2020 年度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内容符合生产经
营需要,采购集中度高系采购方便快捷性及交易习惯形成,不存在异常,采购价格
公允,采购价款的支付进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相关供应商不是公
司、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的关联方,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

    问题 7、报告期内,你公司所得税费用为 371.06 万元,同比增长 62.18%。请
补充说明在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下降的情况下,所得税费用上升
的主要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2019 年度与 2020 年度利润总额及对所得税费用影响较大的项目明细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额

  利润总额                            1,076.60      -13,033.75        -14,110.3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61.49    -1,955.06         -2,116.5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0.23        -5.29             -5.06

  涉诉事项损失的影响                       224.15     2,322.15          2,098.00

  其他影响                                -156.62          9.26           165.88

             所得税费用合计                228.79       371.06            142.27

    如上表所示,涉诉事项损失的影响是两年度变动较大的项目。

    涉诉事项损失的影响:2019 年度与 2020 年度公司涉诉事项损失均较大,对公
司利润总额有显著影响,该损失在所得税鉴证报告中未予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能
使所得税费用随利润总额同向变动。
                                     21
    综上,在涉诉事项损失的影响下,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下降,但所
得税费用反而增加。

    会计师回复: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我们获取了远程股份的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评
估相关报告数据是否准确;获取远程股份编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所得税费
用明细表,比对 2019 年度与 2020 年度数据,分析引起反向变动的因素。

    经核查,我们认为,远程股份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均下
降而所得税费用上升,主要是涉诉事项的损失未予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导致。

    问题 8、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4,977.30 万元,同比减少 5.13%;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 3,506.49 万元,包括废料处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和租赁收
入等。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具体要求,
核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是否扣除充分,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其他收入。

    会计师回复:

    1、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根据《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编制 2020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过程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备注

一、营业收入                                      264,977.30

二、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3,506.49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3,506.49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3,506.49

(1)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包装物                    167.71

(2)销售材料                                          734.92

(3)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债务重组                     -    无此情况

(4)经营受托管理业务收入                                     -    无此情况

(5)处置废料                                       2,558.56

(6)加工费收入                                         38.04

(7)其他                                                   7.26
                                        22
                        项目                       2020 年度         备注

2、非金融机构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

(1)担保业务收入                                              -   无此情况

(2)保理业务收入                                              -   无此情况

(3)小额贷款利息收入                                          -   无此情况

(4)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   无此情况

(5)其他                                                      -   无此情况

3、新增的贸易等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
                                                               -   无此情况
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
                                                               -   无此情况
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无此情况
收入

6、其他                                                        -   无此情况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1、未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   无此情况
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①以自我交易
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②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               -   无此情况

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③其他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   无此情况

4、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无此情况

5、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无此情况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无此情况

三、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61,470.81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关于退市
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中关于扣除项目的规定: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均因销售电线电缆形成,具有商业实质,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属于规定中的扣除
项目;2、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均属于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认定为营业收
入的扣除项目。

       2、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我们获取营业收入明细表,复核收入是否按销售类别准确分类;抽取记账凭证、

                                        23
发货单、发票、销售合同等凭据,检查销售收入信息与各凭据是否一致;获取远程
股份编制的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检查扣除情况表是否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
知》的规定编制。

    经核查,我们认为,远程股份营业收入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扣除充分,不
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其他收入,符合《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
要求。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