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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远程: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6-18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1-043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
浙 01 民初 2981 号之二)。针对朱杭平诉睿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天夏智
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杭州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相关民事裁定。
    上述案件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79)。

    二、诉讼案件进展
    因上述朱杭平案,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名下中国银行宜兴官林支行账户
70,545,753 元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近日,公司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置换
申请,以银行保函置换其对公司的诉讼保全措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保函为本公司保全置换申请提供担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在保函下的最高付款额为人民币 70,545,753.00 元。
    目前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解除对本公司财产保全的裁定,公司名下中国银行
宜兴官林支行账户 70,545,753.00 元存款解除冻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银行账户
仍被冻结金额合计 151,000,297.50 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前期已披露的相关诉讼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对银行账户存款解除冻结的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并未产生直
接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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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 01 民初 2981 号之二。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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