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远程: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06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 远程 公告编号:2022-001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 票的时 间为2022年1 月5日上午9:15—9:25,9:30 —11:30 ,下 午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5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兴良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339,632,2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7.292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91,737,9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0.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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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 人,代表股数 47,894,3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669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议案 1 涉及关联交
易,关联股东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
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 205,906,040 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1、向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电线电缆产品,预计 2022 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2、向江苏新华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电线电缆产品,预
计 2022 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表决结果:
同意 133,171,064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9%。
反对 531,128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2%。
弃权 24,0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7,339,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409%。
反对 531,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90%。
弃权 2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为本公司在保险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保险费总额预计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 1 年。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
买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
同意 339,033,504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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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594,728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51%。
弃权 4,0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7,295,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99%。
反对 594,7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17%。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三)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
同意 339,096,204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 512,028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8%。
弃权 24,0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7,358,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808%。
反对 512,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91%。
弃权 2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张姣律师、高于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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