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远程: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9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规定以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一、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其他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他关联方、原实际控
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如下:
    (1)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商体育”)
于 2018 年 1 月与自然人吴根良签订《借款暨担保合同》,向吴根良借款实际 1,000
万元,公司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夏建军在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未经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公司名义与夏建统、夏建军、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州恒越”)等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秦商体育无力偿还,
公司银行账户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被法院强行扣划 7,419,463.00 元。2020 年秦商
体育同意将持有本公司 159,267,665 股股票 2017 年应派现金红利 1,592,676.65 元,
及与本公司的应付往来款 3,302,000 元用于抵销本公司代偿款;公司 2021 年度收
到赔偿款 41,480.68 元,累计获得赔偿 4,936,157.33 元。
    (2)公司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于 2017 年 12 月与自然人李恬静签订《借款/担
保合同》,向李恬静实际借款 6000 万元。公司、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夏智慧”)、睿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康集团”)、
夏建统、夏建军、黄杰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该对外担保未经股东大会
审议,也未对外公告,后秦商体育无力偿还,公司银行账户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被
司法执行扣划 58,000,000 元,2020 年 8 月 13 日被司法执行扣划 29,263,142.73 元,
累计被划扣 87,263,142.73 元。
    (3)公司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与自然人刘韬签订《借据》,向刘韬实际借款
2500 万元,公司、夏建军、夏建统、锦州恒越、天夏智慧为共同借款人,后秦商体
育无力偿还,公司银行账户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被司法执行扣划 10,664,162.92 元。
    (4)公司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于 2018 年 1 月与杭州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小”)签订《借款合同》,向杭州中小借款 19,000 万
元,同时秦商体育与杭州中小签订《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公司 3,550 万股股票
                                      1
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夏建军在未经公司正常流程审批的情况
下,以公司名义和夏建统等与杭州中小签订《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
秦商体育无力偿还,在质押股票 3,550 万股被强行过户抵偿部分借款后,公司银行
账户分别于 2019 年 5 月至 10 月被法院强行扣划合计 118,259,579.16 元。本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获得了《保证合同》中的连带保证责任人艾斯弧(杭州)建筑
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斯弧”)破产清算款 2,326,537.37 元;2021
年 7 月 26 日,获得债务人艾斯弧破产清算款 543,175.98 元,累计抵销 2,869,713.35
元。
       (5)公司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与自然人蔡来寅签订《借款合同》,向蔡来寅
实际借款 4,000 万元。夏建统、本公司、睿康集团等作为共同借款人,后秦商体育
无力偿还,公司银行账户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被司法划扣
合计 27,253,210.50 元,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向法院缴纳诉讼费 194,716.00 元。另
外承担了二审案件受理费 121,434.19 元。
       (6)公司原控股股东秦商体育于 2018 年 1 月与湖州四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四信”)签订《最高额循环借款协议》,向湖州四信借款
3,000 万元,公司、锦州恒越、天夏智慧为共同借款人,夏建统、夏建军、申劼佶
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该笔借款汇入锦州恒越账户,后债务人无力偿还,公司
银行账户于 2020 年 5 月 9 日被司法执行扣划 10,175,828.07 元。
       (7)公司子公司上海睿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禧”)与九
江银行合肥金潜支行于 2017 年 12 月签订《九江银行协定存款合同书》,向公司申
请借款,用作收购文化资产的收购能力证明。上海睿禧与九江银行合肥金潜支行另
签订《保证金协议》,公司出借的资金到账后被转入九江银行合肥分行的保证金账
户,作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上海一江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江经
贸”)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票据到期后,由于一江经贸未能按时偿
付款项,九江银行合肥金潜支行于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合计扣划上海睿禧
银行存款 140,000,000 万元。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 公 司 原 控 股 股 东 ( 现 为 持 股 5%以 上 的 股 东 ) 资 金 占 用
243,369,837.82 元 , 原 实 际 控 制 人 资 金 占 用 150,175,828.07 元 , 共 计
393,545,665.89 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的未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
                                                          占最近一期经审
    担保对象名称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违规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计净资产的比例
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
                             原控股股东        1,788.06           1.79% 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

                   合计                        1,788.06           1.79%      --

    针对上述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等行为,
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积极组织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
资金占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等相关事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
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应积极组织内控体系自查,及时发现内控中存在的问
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公司应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加强信息
披露工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违规担保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经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64,800 万元,占 2021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 64.83%;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30,000 万元,占 2021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产的 30.02%,全部系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独立董事:吴长顺、丁嘉宏、冯凯燕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