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远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
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拟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用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被提名人的任职履历等材料,其教育背景、任职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
素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
《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
戒,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同意提名汤兴良先生、朱文波先生、李建康先生、孙振华先生、陈
学先生、马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被提名人的任职履历等材料,其教育背景、任职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
素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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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
选人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同意提名吴长顺先生、冯凯燕女士、丁嘉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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