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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远程: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7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 远程           公告编号:2023-002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西横街35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无锡分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兴良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78,659,7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8.802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
                                      1
决权股份 242,395,6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3.753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数 36,264,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49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为本公司在保险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保险费总额预计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 1 年。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
买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
    同意 278,643,25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反对 16,5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2,737,21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
    反对 16,5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2,737,21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
    反对 16,5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2,737,21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

                                    2
    反对 16,5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
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643,25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反对 16,5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2,737,21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
    反对 16,5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隽律师、王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
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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