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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远程: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6,966.71 万元,取盈余公积 696.67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230.09 万元,
可供分配利润为 24,500.13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有关利润分配的条件,因审计机
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
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
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将该
利润分配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真实情况,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支付 2022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规
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评审与考核,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审核了相关
的绩效考核资料,认为: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
实际现状,约束与激励并重,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吻合,
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发放给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
     四、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在充分参考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
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借款事项可为公司获取更多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公
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未偏离贷款利
率市场的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
司编制了《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我们对汇总表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
公司提供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内容相符,与公司和财务公司之间关联
交易的实际情况相一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华所”)核对了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并出具了《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我们审阅了《专项说明》
并经核查认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与中兴华所出具的《专
项说明》情况一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公平、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其占用的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