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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顾地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70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 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 1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 名,代表股份 185,115,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974%。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名,代表股份
184,942,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6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名,代表股份 17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的股东共有 1 名,持有股
份 155,414,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240%;中小股东(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 4 名,持有股份 908,54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选举武校生先生、邵守富先生和王可辉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之日始。
    1.01:选举武校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185,093,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87,041 股。
    1.02:选举邵守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185,093,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87,041 股。
    1.03:选举王可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185,093,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87,041 股。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选举苗应建先生、杨中硕先生和张桃华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之日始。
    2.01:选举苗应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185,093,9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87,043 股。
    2.02:选举杨中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185,093,9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87,043 股。
    2.03:选举张桃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185,093,9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87,043 股。
   3、《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选举鲁强先生和张晋泉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晏汉波先
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之日始。
    3.01:选举鲁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185,093,9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87,042 股。
    3.02:选举张晋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185,093,9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8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87,042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心怡律师和何子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