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公告2012-12-04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2-01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中 CNG
汽车加气站为 3 座,其选址位置分别位于阿克苏市依干其乡依尔玛村二组、三组
及四组,用地面积均为 3468 平方米。拟将选址分别变更至阿克苏市乌喀西路、
阿塔公路(207 省道)及阿温大道,用地面积均扩大至 10 亩以上。变更的原因
及理由如下:
1、原募投项目 3 个加气站选址都在城市规划新区里,目前城市道路还未修
通。如等城市道路修通,将会使加气站建设滞后,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原募投项目 3 个加气站选址用地面积过小,不适合大型车辆的出入,不
利于公司今后发展 CNG 大型汽车市场。
二、变更工作的实施
1、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
目部分加气站选址予以变更。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加气站选址变更事项。
3、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
加气站选址予以变更。
4、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
气站选址进行了专项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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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的选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上述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加气站选址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制度中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
事项。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1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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